“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天真热”!
6月1日,北京开始进入了“烧烤”模式,最高气温达到36℃,创今年以来气温新高,同时伴有6级暖暖的阵风。
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一股热浪来袭,更别说在室外一线干活的兄弟姐妹了。不过,别慌,小编带清凉来了——天气那么热,怎么能少得了这个高温津贴呢!
因为,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有的地方连发4个月,有的地区连发7个月,是不是很开心?!
我们来看看去年发布的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高温津贴,也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瞧瞧,海南就是发7个月的,其他地区基本都是4个月。此外,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另外,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小编在出差采访时,曾和许多工作在一线的操作手们聊过高温津贴的话题,有近6成的人声称从未领取过这笔钱,有的企业用发放冰棒、绿豆汤等饮料冲抵了高温津贴,有的将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还有的就根本一毛不拔。
小编要提醒的是,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而清凉饮料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企业)要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的饮料和必须的药品,且企业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来冲抵高温津贴。
引用人社局的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小编认为,高温津贴的标准比较低,和我们的工资水平还是有不少差距。它作为夏季施工防暑降温的措施只是其中的一项,企业为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所以除了高温津贴之外应当保障一线员工的其它权益。
比如,施工单位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要适当调整高温作业的劳动强度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少工作强度,确保一线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另外,有业内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对一线高温工作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肺结核等疾病以及其它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该调整其作业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有关“职业病”的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并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要为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也许有人会说:那如果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小编告诉您,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现实往往充满了无奈,多少人没拿过高温补贴的,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