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白云法院在申请人的配合下,出动13名干警在白云区牛场乡小山村成功执行到位带破碎锤挖掘机1台。
林某将一台挖掘机租赁给雷某在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小山村工地施工,雷某既未向林某支付租金也未退还挖掘机,林某向白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雷某目前已下落不明,因雷某欠牛场乡小山村村民工资,小山村村民扣押了雷某租赁的挖掘机。执行法官多次与村民沟通,释法析理,告知村民挖掘机并不是欠他们工资的雷某所有,而是林某租赁给雷某的,村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讨回工资,如雷某拒不付工资,村民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帮助村民查询、处置属于雷某的财产,帮助他们拿回工资,可村民仍拒不交付挖掘机。
因涉及人数众多,挖掘机又在小山村村民的看管掌控之下,该案若强制执行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执行前夕,白云法院制定了详尽、完善的执行方案,准备好执行装备,于7月19日分警戒拘留、指挥、释法劝说三组,驾警车三辆井然有序出动执行,并事先联系牛场乡派出所协助执行,维持秩序,防止暴力抗拒执行,执行局副局长、负责人坐镇指挥中心指挥工作。
白云法院上下联动,加之牛场乡派出所的协助及申请人配合,终于成功将挖掘机执行到位并交付给申请人林某。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白云法院执行干警一路护送挖掘机至沙文。(曾小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