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几位泵友的来稿:
1、昨日开泵车正在作业,交警突然来了,说我们占地施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泵车被扣,司机12分全扣完!并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暂停作业;
2、今天开的泵车,让交警挡住了,说这是禁货的道路,扣了3分,罚了200;
就在前几日,看到下面这条新闻:
“某小学生上学必经之路,被泵车施工占道,场面极度混乱,过往学生与家长都趴在电瓶车上从泵车展开的支腿处过往,想掉头又怕送学生迟到,施工处也不见警示标志,现场家长破口大骂!
家长投诉后民警立即取证并走访单位完成询问笔录,了经过解,该施工单位曾办理的占道施工许可证已过期,施工负责人称,由于项目工期紧,想快速抢工,以为很快就干完了便没再申请占道施工许可证。
之后,民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恢复道路原状,并及时申请占道施工许可证。交警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处罚款五元万的行政处罚。
看了新闻表示很震惊!五元万?
于是上网找了相关的资料。还真得罚这么多!
六类“占道”违法重点查处
1、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3、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一万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现场负责人处两千元罚款。
5、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
6、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作业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看完你怕了吗...怕了请继续往下看:
1、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3、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一万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现场负责人处两千元罚款。
5、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
6、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作业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看完你怕了吗...怕了请继续往下看,想被罚,可要牢牢记住!
图片来自深圳交警
获得批准后
也不是就能立即开工
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
各类交通安全设施一定要先摆放好
并且,在施工完毕后
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以免对市民出行和道路交通
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