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山东、河南等省相继涌现出一批“工程机械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其职能包括组织工程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核发操作证,以及对在用设备的登记和挂牌工作。
那么,该类组织是否合法有效呢,民政部的最新通知给出了答案。
停止活动一月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因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被处罚
民政部官网7月1日下午通报,针对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民政部日前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经查,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在分支机构“工程机械综合服务工作委员会”下再设立山东省、河南省等工程机械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的规定。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作出停止活动一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撤销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显然,由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成立的分支机构“工程机械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不具备程序合法性,业内对其成立资质的争议也随之化解。
“管理中心”的来龙去脉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是于1991年经原国家物资部批准成立的机电产品流通行业的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而工程机械综合服务工作委员(下称工委会)会是该协会的分支机构之一,在各地相继成立的“管理中心”正是挂靠在工委会的授权单位,也就是所谓的二级、三级分支机构。
笔者经查阅工委会官网发现,该机构主要负责与各地区管理中心的沟通、协调和统一管理工作,并授权各管理中心为工程机械从业者颁发培训合格证、操作证,在全国开展工程机械信息采集、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编号上牌,旨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工程机械综合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驱动开创全国工程机械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新局面”。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统一核发的设备档案证及操作证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为各地管理中心核发的工作证
一些被授权企业以“xx省(市)工程机械服务管理中心”、“xx省(市)工程机程机械服务管理应急总(大)队”等名义开展活动,层层设立机构,给工程机械上牌发证并收取费用。
在2019年年初,工委会也曾下文加强对各地区管理中心的规范化和统一管理。杜绝一些管理中心在一线工作中急功近利的行为。
从该通知中,我们不难发现,各地为工程机械颁发号牌的机构,绝不仅此一家,而管理中心核发的号牌具有“排他性”。
尽管如此,各地工程机械业主对于频频出现的管理中心和身着制服的机构人员,找到他们要求给设备收费上牌照的行为表示了怀疑。事件经过了主流媒体的曝光和调查后,受到了民政部门的高度关注。
“第一财经”相关报道
张店区民政局的相关公告
加之自今年5月起,民政部对包括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在内250家社会组织集中开展了抽查审计工作,此次因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被处罚可谓是撞枪口上了。
据了解,目前对于工程机械的污染排放和安全生产,分别由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应急管理部(整合原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职责)管理并行使相关职责,任何不具备执法权的单位和机构都无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挂工程机械车辆牌照。因此,规范在用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环保排放,必须做到程序合法、令有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