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流传。
秋冬季停工期间(2019年的10月1号到2020年的3月31号),包括:
北京,天津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在内的“2+26”城市(含河北定州、辛集,河南济源),列为重点攻坚地区。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
严禁为应付督察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措施,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防止因某一企业违法行为或某一类生态环境问题,对全区域或全行业不加区分一律实施停产关闭。
坚决避免处置方式简单粗暴,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和应对督察执法考核时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意见》,利用较大篇幅强调要重视环保督察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体现了上面对整治“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不作为、乱作为做法的明确态度。希望今后再也不见停工令“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