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薪资问题与雇佣方产生矛盾纠纷,竟将食盐和食醋直接倒入其工地的挖掘机机油管内,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达1万4千余元。近日,泰顺县公安局司前派出所破获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8月29日,司前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工地挖机的发动机被人倒入盐。民警赶到施工现场,勘察现场后,发现刚离职不久的罗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了解,罗某是施工方雇佣的临聘人员,在工地上干了半个月,因为与管工不合,便提出了离职,并与施工方产生纠纷。
经警方侦查,各种证据线索佐证罗某就是作案嫌疑人。迫于警方的压力,9月14日下午,罗某到司前派出所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8月28日,罗某在吃晚饭时借酒浇愁,越想越气。听说给发动机里加入食盐和食醋可以使其生锈,于是就买了盐和醋,在酒精刺激之下,深夜只身到了工地,乘无人之际,将盐和食醋加到挖掘机的机油管里。随后连夜逃离作案现场。
目前,罗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遇事一定要冷静,切不可行动鲁莽,不计后果,有合理诉求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要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免得“一时冲动酿悲剧,留有遗憾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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