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早上8点钟左右,昆山交警玉山中队民警在辖区同丰路柏庐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铲车横跨双车道,沿同丰路由东向西行驶,引起路段车辆拥堵,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据铲车驾驶人陈某称,因离施工工地比较近,想着没多少路,用平板车运输不如直接开过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便自己驾车上路。由于陈某实施了“依法禁止上道路的单位内部使用的叉车等机具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并扣留机具。
交警提醒:叉车、铲车等工程机械车速度慢,若在道路上行驶必然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工程机械车若要在工地之间往返,只能通过大型平板车运输,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