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7年以来,全国各地大气治理工作愈发严格,北京、郑州、重庆、武汉、西安、哈尔滨、淄博等城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国Ⅱ及以下),加快淘汰高排放设备。而随着环保政策加推,相关的禁用区域也将逐步遍及全国,直到彻底淘汰高排放设备,真可谓“逼死”高排放。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工程机械行业市场保有量在700多万台,而当前的存量非道路设备依旧以国Ⅱ标准设备为主,国Ⅱ以下绝对量仍较大,这将为新机销售提供市场空间,有利于进一步拉动行业需求。
然而,市场需求释放的同时,环保的加推也为发动机及主机制造厂家敲响了警钟。非道路车辆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国Ⅱ排放标准,2016年4月1日开始执行国Ⅲ排放标准,而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Ⅳ排放标准建议实施日期为2019年。距离预定日期仅有1年有余,提早研发应用,增强技术储备,加深技术了解,摸底配套资源,成为工程机械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斯堪尼亚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上柴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逼死高排放 各地划定禁用区域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指出,各地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保定、廊坊、唐山、沧州市和雄安新区全行政区域以及其他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
而除京津冀地区外,重庆、郑州、武汉、哈尔滨、惠州、佛山等其他部分环保核查趋严,也划定了城市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开始执行的时间。
五十铃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Perkins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其中,北京在排放标准方面一直走在国内前列,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要求,北京在2013年实施第Ⅲ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17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中明确指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符合《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四类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非道路国四的正确打开方式
据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编辑了解,目前我国针对四阶段排放法规,主要有两种基本的排放控制技术路线:一是EGR+DOC(DPF);二是优化燃烧+SCR技术路线。而为了满足四阶段的排放法规,国内主要发动机厂都已经制定了应对的技术方案,电控方面有高压共轨、单体泵;降NOx有SCR、EGR;降颗粒有DPF、DOC、POC。
康明斯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锡柴非道路四阶段排放发动机
同时,非道路标准中,不同功率段有不同的排放限值,不同功率段的内燃机工作特点区别也很大,这就决定了不同功率段采用的排放控制措施差异大。目前,康明斯、五十铃、珀金斯、斯堪尼亚、洋马、潍柴、锡柴等发动机制造商已经研制推出满足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发动机产品,路线虽各有不同,但技术方面却日渐成熟,积极应对国家环保排放的政策。
此外,非道路国Ⅲ到非道路国Ⅳ的升级,主机厂的整车布置也需同步考虑优化,非道路国Ⅳ的开发需加强市场的引导和培训,终端用户也要提前了解熟悉后处理。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于环境防治方面的加大投入,作为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排放治理方面必将逐步迈入快车道,各项排放标准也将向发达国家靠拢,老旧设备将逐步淘汰,低排放的环保设备将成为时代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