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12月16日下午1时许,林某驾驶叉车违规驶入道路后长距离逆向行驶,在途经文化路时与陈女士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叉车的两根叉子从雾灯位置直接插入小轿车发动机舱内,似有欲连轿车一并挑起之势,场面触目惊心,所幸该事故没有人受伤。
经了解,轿车司机陈女士当时从家里出来办事。事发时,其驾驶的车辆刚转弯进入文化路便看到前面的叉车正逆行向其驶来,“我停下车连续按了约有10秒钟的喇叭,叉车司机还是没有减速停车,两个叉子直冲冲地向我的车怼了过来,吓死我了!”“轿车比较矮,而我叉车上放置的线缆比较高,挡住了前方的视野,加上当时周围环境嘈杂,直到撞上后,我才意识到出事了。”叉车司机林某说道。
由于事故双方无人受伤,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这起事故符合快处快赔的理赔条件,警方在按照快处快赔的要求拍照取证后,要求事故双方撤离现场,以便恢复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林某、陈女士同意撤现场。
据了解,叉车属于(场)厂内行驶作业的车辆,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最后,民警认定叉车司机林某负全部责任,轿车司机陈女士无责任。双方对认定结果无异议,随后转至快处快赔点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