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维权
什么是建筑施工事故?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
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
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
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需要明确的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该如何维权?(图解)
工伤维权步骤
二、欠薪维权
1、保留证据
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服、工牌、银行交易记录等。如果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就需要其他证据(包含不限于上述中的工服、工牌、银行流水等)证明自己和施工单位或施工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注:如果以上证据都缺失,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现场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取证。
2、举报欠薪单位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发工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是和老板个人形成的劳务关系,对于老板拖欠您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的报酬,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注: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您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3、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被建设单位也欠薪了,他们实际无力支付工资,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建议员工或农民工联合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向建设单位索要工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这些员工或农名工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还可以证明欠薪的金额、工资支付时间等。
4、哪些主管部门受理欠薪案件?
可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如果双方没有争议,那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将会帮助协调解决;如果产生劳动纠纷,则需到各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5、如何避免被欠薪?
第一;识别用工风险
判断方法有,施工单位有无相关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是否到期、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用工资格的施工单位,就可能会涉及风险。
第二;约定好工资支付节点
最好月付,如果确实不能月付工资,也应该约定一个明确的时间点。不要等到年底再讨要工资,更不要等到工程结束很长时间才去讨要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