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福海路立交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另类的半挂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在收取该车驾驶员证件后,要求其驶离高速公路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轻型自卸货车后部又“牵引”了一辆小型装载机。此种“另类式”的牵引方式,民警还是头一次见到。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称为了节省油费,便将装载机的铲子挂在货车的车斗处,这样两车同时到达工地,节省了装载机的油费。得知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由于只能起到连接,而并不是固定的作用,因此前车一旦突然急刹车,或者两车同时处于坡路上时,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勒令该驾驶员联系他人将装载机开走。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正确的拖车方式是硬牵引,即两车通过钢制材料连接在一起,这样前车如果有什么突发状况,也不会对后车造成什么影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正确的方法是找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切勿使用绳子进行“软牵引”。